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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費“返現”已成常態 滋生腐敗曝行業潛規則

2011年09月08日 13:34:51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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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查繪

  一封舉報信寄到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信中揭露某賓館返還會議費現金內情,請求檢察機關調查核實並給予查處。

  近年來,西城區檢察院查處了數起有關單位會議費背後隱藏的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案件,這一舉報立即引起檢察官的高度警惕。當辦案檢察官前往被舉報賓館調查後,發現自2003年以來,有多達50余家的國家機關、國有事業單位在該賓館返還過會議費現金,其中15家“常客”單位的“返現”行為已經成為常態,幾乎每隔幾個月就發生一次……

  會議頻繁返現盛行

  “返現”一詞最早出現在商場經營活動中,是賣場常用的促銷方法之一,後來在通訊行業、酒店業、電子商務、銀行業展開。

  據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所謂“返現”,即單位開出會務費支票進入對方(會議場所或經辦會議公司)賬戶後,會議單位人員要求對方返還現金。具體而言,即對方在扣除提現費用的稅費和自定的高額提現手續費後,將所要求的數額以現金方式返還給會議單位或個人。

  僅北京,各會議中心、高級場所、高級賓館以及各大院校天天都有名目繁多的各種會議召開,諸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每年會議費項目支出的金額總數絕非微薄小賬。

  所謂會議費,是指機關、企事業單位為了發展需要召開的各種會議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在會計辦理程式上,通常將其列入“管理費用”的明細科目。

  西城區檢察院在辦理會議費涉罪相關案件後發現:虛假加大會議支出成本並返還現金的現象普遍存在,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成為酒店行業的一種“潛規則”,其犯罪隱患巨大。

  2009年,北京市某文化有限公司返還會議費涉嫌貪污、挪用公款的行為被人舉報到西城區檢察院。該院檢察官迅即展開調查取證,羅某、董某、楊某3人貪污會議費的罪行敗露。案情顯示:在2007年至2009年期間,3人利用負責組織會議及賬目結算的職務便利,以虛假加大會議成本並以返還現金及儲值卡的形式分別涉嫌貪污會議公款近10萬元人民幣。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