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日前指出,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中國環境空氣污染特徵發生了新的變化,有必要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現行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進行修訂。
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日前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聽取《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修訂情況彙報,審議並原則通過《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標準(修訂稿)》、《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管理辦法(修訂稿)》,以及部分申請上市或再融資公司的環保核查意見。
周生賢聽取了《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修訂情況彙報,原則同意修訂的指導思想和基本思路。他指出,《大氣環境品質標準》自1982年首次制定併發布實施以來,較好地適應了當時社會經濟發展水準及環境管理的需求,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中國環境空氣污染特徵發生了新的變化,有必要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現行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進行修訂。
周生賢強調,修訂後的標準要充分考慮中國環境空氣品質特徵,以最新的環境空氣品質基準為基礎,整合環境空氣品質標準體系,提高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的科學性和數據統計的有效性。在修訂過程中,要進一步深化對環境標準重要性的認識,繼續在更大範圍內徵求意見,待條件成熟後按程式提請部常務會議審議。
據介紹,現行的《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標準》和《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暫行辦法》自2006年起實施。周生賢指出,隨著人民群眾對環境品質訴求的提高,環境監督執法的深入和環境監察工作任務不斷加重,有必要對《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標準》和《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暫行辦法》進行修訂。
據悉,修訂後的建設標準內容由原來的53項增加到65項。修訂後的達標驗收管理辦法突出了分類驗收、科學量化和操作性強的特點。會議決定,《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標準(修訂稿)》和《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管理辦法(修訂稿)》經進一步修改後發佈實行。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