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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調整徵兵政策 退役大學生士兵可錄為公務員

2011年08月20日 09:19:38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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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2011年徵兵政策新聞發佈會昨天召開,據政策規定,今年9月份開學的本市戶籍大一新生,必須攜帶《北京市公民兵役證》前來報到,否則將不得辦理入學手續。

  徵兵政策中規定,從今年開始,全市高校開始查驗《北京市公民兵役證》,無證學生將不得辦理入學手續,據介紹,不論參軍與否都需要有兵役證,需要到戶籍所在兵役機關辦理。

  相關文件中規定,各高校查驗本市18至24歲適齡公民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證》,凡是沒有《北京市公民兵役證》的本市適齡公民,必須先到戶籍所在街道申請,然後到當地兵役機關辦理《北京市公民兵役證》後,方可辦理入學手續。

  每年9月份,市教委和徵兵辦將對各高校查驗兵役證的情況進行檢查,並將向相關部門通報情況。

  據了解,根據《北京市徵兵工作條例》,區、縣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對經過兵役登記的適齡公民,發放由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印製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證》,並負責《北京市公民兵役證》的管理、核驗工作。本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在招錄國家公務員、辦理出境或者招生、招工時,應當查驗本市適齡公民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證》。

  此外,根據新的徵兵政策,北京每年將為退役大學生士兵進入公務員序列、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非公經濟組織提供一定數量的崗位,以鼓勵更多的大學生走進軍營、獻身國防。

  熱點解析

  退役大學生士兵可錄為公務員

  本報訊 (記者周宇 通訊員 夏小強 楊楓)昨天,本市發佈了今冬徵兵政策,較往年有重大調整。外地在京就讀退役大學生士兵複學完成學業且被本市用人單位接收的,可辦理進京落戶手續。全市公務員崗位、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非公經濟組織每年都將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專項招聘京籍全日制高等院校退役大學生士兵。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處副處長丁自新介紹説,新的徵兵政策規定,北京市每年將拿出一定數量的公務員崗位,定向考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錄數量不低於當年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的10%;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和非公經濟組織招聘時,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數量分別不低於當年符合條件士兵人數的15%、15%和10%。非京籍退役大學生士兵複學完成學業且被本市用人單位接收的,可辦理進京落戶手續。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役期視為工作經歷,並計算工齡,在團以下單位服役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此外,北京市新的徵兵政策還對退役士兵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做出明確規定,在經費保障、培訓時間、優惠政策等方面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力爭讓大多數退役士兵通過教育培訓取得相應學歷和職業資格,以提高他們的就業能力。

  >>名詞解釋

  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包括,按照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在校期間從本市入伍且退役後複學完成學業的2012年(含)以後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職或專科生);應屆畢業生從本市入伍且2011年12月(含)以後退出現役一年內的退役士兵。(記者周宇 通訊員馮洪友)

[責任編輯:王新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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