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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中共反腐歷程 懲處腐敗更要消除其滋生土壤

2017年01月13日 10:37:58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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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持清廉本色,反對貪污腐敗,始終是我們黨必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

  打鐵先得自身硬。中國共産黨的執政地位能否鞏固,關鍵在於黨能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鄧小平同志説過,共産黨的領導夠不夠格,決定於我們黨的思想和作風。因此,只有從保持黨和群眾血肉聯繫的角度出發,大力糾正黨內不正之風,嚴懲貪污腐敗現象,不斷純潔黨的隊伍,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擁護。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産黨始終堅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開展反腐敗鬥爭,有力地鞏固了黨的執政地位,為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進入新世紀,黨的反腐倡廉工作進入了歷史新階段,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我們黨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堅持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各級黨組織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堅持激濁揚清,開創了反腐倡廉建設的新局面。

  ——編者

  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關係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

  “我們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設取得的明顯成效,又要看到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以更加堅定的決心和更加有力的舉措堅決懲治腐敗、有效預防腐敗,進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準。”胡錦濤同志在中央紀委第十七屆六次全會上作出的這一論斷,反映出我們黨對於反腐敗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堅決態度。

  中國共産黨一直十分重視與貪污腐敗現象作堅決鬥爭。早在瑞金時期,貪污數額最大的江西于都縣委軍事部長等4人公審之後被執行槍決;延安時期,邊區貿易局副局長肖玉壁被處以槍決;新中國成立之初,劉青山、張子善被公審判決死刑,更是舉國震動。毛澤東同志在面對前來為劉、張説情者時指出:“正因為他們兩個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犯有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

  “在建黨乃至新中國成立初期,反腐倡廉建設雖然一直在抓,但是由於黨內沒有負責這一任務的專門機構,反腐倡廉工作的開展就不夠系統、時斷時續。”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介紹,直到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中紀委恢復重建。1993年,中紀委與監察部合署辦公,紀檢監察隊伍不斷壯大,職能定位更加明晰,中國的反腐倡廉建設才真正邁上了制度化、系統化、專業化的軌道。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活動成為反腐敗工作的重心。鄧小平同志對當時出現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始終保持高度的警覺,早在上世紀80年代初,他就尖銳地指出,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黨內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直接損害黨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繫,最終會危害到黨的執政地位的鞏固。

  上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成克傑、胡長清、叢福奎、陳良宇等一批高級領導幹部案件被嚴肅查處,人民群眾從中看到了黨反腐倡廉的堅強決心。事實證明,正因為黨始終把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作為關係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只要是腐敗分子,無論是誰、不問親疏,都鐵面無私、嚴懲不貸,在懲處腐敗分子的同時純潔了黨的組織,有力地震懾了各類腐敗分子,教育了廣大黨員幹部,增強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以建成內容科學、程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為目標,加強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依靠制度懲治和預防腐敗,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路徑。

  從1980年出臺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到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後出臺的《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始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促進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落實提供堅強的制度保障。

  從1984年出臺的《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到2010年出臺的《中國共産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一直立足於逐步完善規範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廉潔從業行為的法規制度。

  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制定頒布的關於黨員嚴重官僚主義、經濟方面違法違紀、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等8個方面的黨紀處分規定,到2003年中央頒布實施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違紀違法行為懲戒制度漸成體系。

  從1996年召開的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重申和建立了加強黨內監督的五項制度,到2010年《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監督制約的法規制度漸趨完備。

  ……

  經過努力,我國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目前已初步實現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法可依,為建立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科學完備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奠定了良好基礎。

  “改革開放以來,各級紀律檢查機關相繼出臺了一批重要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初步確立了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基本框架。”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表示。

  據統計,黨的十六大以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共制定了1000余件反腐倡廉法規制度。

  光有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有力執行,就成了挂在墻上的紙,失去了應有的效力。針對這種現象,胡錦濤同志在中紀委第十七屆五中全會上明確指出,必須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各項制度為重點,以制約和監督權力為核心,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抓手,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2009年7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也針對這一問題作出相關規定,有力地促進了各級黨組織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力。

  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力爭在2012年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

  如同治病,“上醫”在防。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成為新時期反腐倡廉建設新的著力點。

  2005年初,《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出臺,“懲防體系”被作為一項標本兼治的反腐敗工程被提上了議事日程。2008年,《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出臺,中央提出明確的目標:“經過今後5年的紮實工作,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比較健全,權力運作監控機制基本形成,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體制改革繼續深化,黨風政風明顯改進,腐敗現象進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有新的提高。”

  “從上個世紀90年代起,中央重拳出擊打擊貪污腐敗現象,一批高級領導幹部被嚴肅查處。廣大群眾在拍手叫好之餘,也發出了疑問:腐敗是不是越反越嚴重,貪官是不是越抓越多?這也引起了中央的重視。”中央黨校教授辛鳴分析懲防體系成為反腐倡廉建設重要目標的原因時説。

  反腐倡廉工作不僅要懲處腐敗,更要消除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防患于未然,這樣才能避免黨和國家的事業遭受損失。近年來,黨中央確定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戰略方針,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力求通過懲防體系建設,遏制腐敗現象高發多發的勢頭,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的發生。

  5月31日,全國廉政公益廣告創意徵集活動啟動儀式在北京舉行。這是我國首個國家級預防腐敗的專門機構——國家預防腐敗局自2007年9月13日正式掛牌成立後,今年在從源頭上遏制腐敗方面作出的努力之一。中央紀委副書記、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介紹,在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歷史時期,預防腐敗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設立專門的國家預防腐敗機構,就是貫徹反腐倡廉戰略方針,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組織措施。各地紀檢監察機關也加快了預防腐敗工作的進度,據統計,僅2010年,全國就有8個省(市)成立了預防腐敗局。

  站在新的起點,前途一片光明。我們堅信,只要我們黨時刻保持清醒,堅持從嚴治黨、堅持懲防並舉,黨就能夠順民心、合民意,我們黨就能不斷鞏固執政基礎,創造更多更新的輝煌。(記者 姜 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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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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