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全國人大十一屆四次會議審議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將“加強城市綜合管理”正式寫入《十二五規劃綱要》,納入中央政府施政綱領,成為國策。這也是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城市綜合管理”第一次被提到如此重要的地位。對此,城市管理專家、中國城市管理協會會長羅亞蒙近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加強城市綜合管理成國策,我國城管事業十二五迎來新機遇。”
4月下旬至5月上旬,羅亞蒙走訪了廣東省廣州市、湛江市、中山市、佛山市等多個城市,深入了解“城市綜合管理”體制創新情況。在廣東省委、省政府的推動下,廣州市、佛山市和湛江市2009年都進行了“城市綜合管理”體制創新。
廣州市新成立了實體政府部門“城市管理委員會”,將市容、環衛的行政許可權、管理權與綜合執法權融合為一體,原“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李廷貴兼任“城市管理委員會”主任,原虛體統籌協調機構“城市管理委員會”改為“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原“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整體保留劃歸“城市管理委員會”管理,原市容環衛局、愛衛會、城管辦撤銷。佛山市成立了實體政府部門“城市綜合管理局”, 將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的行政許可權、管理權與綜合執法權融合為一體,原“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擔任“城市綜合管理局”局長,原“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政管理局”撤銷。湛江市成立了實體政府部門“城市綜合管理局”,將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的行政許可權、管理權與綜合執法權融合為一體,原“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陳偉傑兼任“城市綜合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原“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整體保留劃歸“城市綜合管理局”管理,原市政園林局、城市管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撤銷。
據介紹,廣東省“城市綜合管理”體制經過一年多的先行先試,效果正在顯現。廣州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肖永存説“已經開始嘗到甜頭”,“前面環節的工作做好了,行政處罰的工作量就降下來了”,“對每一件事情都儘量做到從源頭全過程管理”。佛山市禪城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祖廟分局常務副局長陳永忠也説,實行“城市綜合管理”體制後,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已經前移,盡力在管理服務環節化解矛盾,現在繼續從事行政處罰工作的執法人員只佔大約三分之一。
羅亞蒙説,“佛山的城市綜合管理體制是比較理想的,建議廣州、湛江進一步完善城市綜合管理體制,徹底融合兩張皮。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應當徹底融入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應當徹底融入湛江市城市綜合管理局,牌子都可以保留,但須將兩個領導班子徹底合組為一個領導班子,並將重疊的內部機構進行徹底整合精簡,以進一步優化行政資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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