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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煙令下煙民照吸不誤 “控煙”執法仍需強化

2011年06月03日 22:04:29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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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1日,國家衛生部修訂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正式實施,“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成為全國必須遵守的硬性法規。在全國範圍看,廣州酷愛吸煙的人並不算太多。但記者在廣州採訪發現,“五一”期間廣州煙民照吸不誤。對此,非煙民不滿,主管部門有苦難言,控煙為何如此難?

  店家拿煙民沒辦法

  “五一”假期期間,記者來到廣州多間KTV及沿江路酒吧街等娛樂場所,發現這些地方在明顯位置均有禁煙標誌,但在這些娛樂場所包廂、小間甚至大堂內,依舊煙霧繚繞,煙灰缸隨處可見,不時可見幾顆正在燃燒的煙蒂。這些場所的工作人員表示,未聽説過禁煙的規定,也沒收到任何禁煙的通知。而顧客表示,現在出來消遣,酒也不能喝(因為醉駕的規定),煙也不能抽,處處受到限制,那還有什麼意思?還不如回家看電視。

  同樣煙霧繚繞的還有網吧和電遊中心。在多家網吧和電遊中心,記者見到幾個顧客依然吞雲吐霧,服務員卻毫無辦法:其中一個在網吧兼職的女大學生表示,她也不喜歡在煙霧繚繞的環境中工作,但她們的提醒根本沒人理;再説網吧做的就是熟客生意,不讓他們抽煙,顧客下次不來了怎麼辦?對此店家也很糾結。

  相對於娛樂場所,廣州各大酒樓食肆的控煙措施稍微好點——有些酒樓和餐廳劃分了吸煙區和無煙區。但記者也發現,有的吸煙區和非吸煙區之間完全沒有一點間隔,這樣的分區其實意義並不大。顧客在非吸煙區吞雲吐霧,服務員同樣拿他們沒有辦法。

  違法吸煙無人受罰

  在衛生部新修訂《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之前,去年9月1日,廣州已經開始實施《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條例規定,飯店、歌舞廳、遊戲機室、音樂茶座等室內場所應明確劃分為禁煙區和吸煙區,並設置明顯的禁煙標誌。條例還規定:在禁煙場所吸煙,警告後拒不改正者,可處以50元罰款。

  根據法規,市民有權勸阻違規吸煙者,如果對方不聽,可以向場所的經營者反映和投訴,由經營者進行勸阻和制止;如果未能制止,可撥打12319 進行投訴;符合立案條件被受理後,將轉交由相關執法部門派人執法;執法後,有關負責部門將經12319把結果反饋給舉報市民。

  據廣州市城管委相關人士介紹,自《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實施以來,廣州市城管12319專線共受理控煙投訴593宗,其中今年1月1日至4月15日受理198宗,同比月平均降幅達60%。從投訴的情況看,群眾投訴較多的是餐飲場所吸煙現象,至今沒有收到煙草銷售和煙草宣傳廣告方面的投訴。廣州市愛國衛生辦公室有人表示,儘管廣州的《條例》規定可以對違法吸煙進行處罰,然而該法規實施8個月未開出一張罰單。

  “控煙”執法還需強化

  廣州的控煙工作由市愛衛辦負責牽頭,聯合衛生、工商、教育等15個部門依據控煙條例的職責劃分,在本行業內進行控煙執法。

  對於迄今廣州未有一單針對違規吸煙的處罰,廣州市愛衛辦表示,投入少、取證難限制了控煙的進度。首先是經費不足,其次愛衛辦只有9個編制名額,但要負責5項職能,全市專職負責控煙工作的工作人員只有1個人,各執法部門執法人員也沒有增加。最難的還是取證困難,一般程式對未按規定設置控煙設施的單位和經營場所首先是告知,並要求限期整改,如果不整改的才會處罰;而對於個人的控煙執法,則更是難上加難,吸一支煙只需要短短幾分鐘,待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再趕到現場,違規者早就溜之大吉了。

  針對更嚴厲的全國性控煙法規的頒布實施及公共場所煙民我行我素的現狀,有市民表示,既然法律賦予了職能部門對違法吸煙者進行處罰,那發現市內公共場所吸煙行為就必須依法處罰,“有法不依”將會造成大家對控煙法規的漠視,更有損法律的尊嚴和嚴肅性。如何才能不讓控煙法規流於形式,各職能部門應該切實履行怎樣的責任與義務,廣大市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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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