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否決”不是萬金油,不能成為包裝懶政思維的精美外衣,不該成為加重基層幹部負擔的“緊箍咒”
時下,各地“一票否決”的出鏡率很高。除了熟知的計劃生育、環境保護外,信訪治安、城市環衛、安全生産、招商引資……似乎都在搭“一票否決”的快車。
在這種背景下,有的地方緊急剎車:近日,江西省委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除黨中央、國務院和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外,堅決清理各種不符合規定的“一票否決”或具有“一票否決”性質的檢查考核。此前,廣東、新疆等地也出臺了類似舉措。
過多過濫的“一票否決”被否決,于“一票否決”而言,是一種正本清源;對基層幹部來説,是一次集中減負;從治理水準來看,也是一個提升契機。
所謂“一票否決”,是指政府部門幹部考核裏,在規定的多項任務中,有任意一項或者特定某項沒有完成,則評估為整體不合格。這種指標設置,突出政府在特定時期的中心工作,對於全局工作具有積極意義;但同時也意味著,一旦被否決,其他方面做得再好也無濟於事,換句話説,所有成績歸零,一切“白幹了”。
或許正是因為這種威力,“一票否決”被許多地方青睞,成為衡量下級工作績效的重要尺規。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上級“給力”、“鐵腕”、“決心”的代名詞。
過猶不及,“一票否決”的事項,應該是那些事關全局的重大事項。如果僅僅因為表示“重視”、強調“力度”,就不分主次、眉毛鬍子一把抓,連廁所改造、寵物飼養也搞起了“一票否決”。最終,什麼重要什麼也不重要,“一票否決”的分量與效用也趨向於零。
所以,對於“一票否決”這一舉措,無論否決什麼,還是誰來否決,都必須考慮其正義性、合理性乃至合法性。
首先,“一票否決”是一個問責舉措。問責的前提是“權責明確”,但從現實來看,許多“一票否決”的背後,往往是權責錯位,是上級的懶政思維,正如有幹部言,對鄉鎮幹部實行的許多“一票否決”並不公平,因為“他們沒有執法權”。
其次,“一票否決”是一種資源配置。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過多的“一票否決”會使下級疲於應對,導致表面文章的産生;或者顧此失彼,不計成本調動一切資源完成“一票否決”的工作項目。這勢必助長短期行為,給社會的穩定和諧埋下隱患。
最後,“一票否決”也不能背離法治。一些地方“一票否決”的出臺,僅僅是政府會議通過或者某位領導要求;還有一些地方明明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卻不用法律手段處理,反而退縮到行政層面靠“一票否決”解決。
那些關乎基本國策的“一票否決”,應該也必須認真堅持下去。但“一票否決”不是萬金油,不能成為包裝懶政思維的精美外衣,不該成為加重基層幹部負擔的“緊箍咒”。一個科學的考評體系,要強調執行力,更要權責分明;要看數字材料,更要考慮群眾感受;要看到當前績效,更要考慮主觀努力、客觀因素和長遠發展。(范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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