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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中國社保體系仍不完善 政府職能亟待轉變

2011年06月03日 22:06:13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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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從中等偏上收入階段向高收入階段邁進、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關鍵時期。在這個發展階段,一方面,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持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至關重要;另一方面,通過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務水準,保證人人享有社會保障,是維護社會穩定、提高民族凝聚力的迫切要求。《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提出,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須逐步完善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保障,是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也是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重要著力點。在“十二五”時期,基本公共服務領域面臨的重大挑戰包括:如何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城鄉全覆蓋,如何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行業之間和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如何實現城鄉居民在義務教育、公共就業、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養老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

  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的責任

  向全體人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的責任,構建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是政府轉變職能的重要方面。這就要求科學界定政府職能與市場功能的邊界,準確區分公共服務與非公共服務、基本公共服務與一般性公共服務。通常而言,那些具有公共品性質的社會服務項目依靠市場機制難以實現充分供給,是應該由政府提供的一般性公共服務,如基本公共服務之外的公共交通、城鄉基礎生活設施等。政府對一般性公共服務負有責任,但提供方式可以有多種形式,有些需要政府直接提供,有些則可以通過政府購買、特許經營、委託代理、服務外包等形式由企業、行業組織、民辦組織或社會仲介機構提供。而那些確保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內容則屬於基本公共服務,雖然可以有各種提供方式,但支出責任在政府。國際比較顯示,每人平均GDP在3000—6000美元的國家,醫療衛生、教育和社會保障公共支出佔政府支出的比重平均為54%,我國2008年只有29.7%。因此,大幅度增加財政投入,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是十分緊迫的任務。

  目前我國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已經超過3800美元,初步進入中等偏上收入國家行列,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也全部進入中等收入發展階段。在這個階段,最大的挑戰莫過於如何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一些發展中國家幾十年前就進入了中等收入國家行列,但迄今尚未跨越這個階段,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有解決好收入分配的公平問題,導致政治上和經濟上都沒有形成持續發展的有利條件。因此,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係,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行業之間和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對於維護社會穩定,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保持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好勢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政府在再分配環節承擔著按照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則調整收入分配格局的責任。履行這一職責的主要方式,就是政府職能轉向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水準和均等化水準。

  《建議》提出,逐步完善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首先,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建立應與我國經濟發展水準相適應,既要加快體系建設,又不能超出國力水準。例如,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就必須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其次,在涉及基本民生的主要領域,基本公共服務要發揮重要的保障作用。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概括了基本公共服務的主要內容,即公共就業服務、包括各類基本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在內的社會保障、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基礎教育、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安全等。第三,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必須覆蓋城鄉全體居民。最後,制度的設計和財力的保障需要形成一種常規、長效機制,以保證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是可持續的,並使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隨著國力的提高而不斷增強。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