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
國發〔2010〕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防震減災事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採取一系列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重大舉措。在各地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國防震減災事業取得了較大進展,在抗擊歷次地震災害中有效減輕了損失。但也存在監測預報水準較低、城鄉建設和基礎設施抗震能力不足、應急救援體系尚不健全、群眾防災避險意識和能力有待提高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眾,全面提高地震監測預報、災害防禦、應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導、軍地協調、專群結合、全社會參與的防震減災工作格局,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二)工作目標。到2015年,基本形成多學科、多手段的覆蓋我國大陸及海域的綜合觀測系統,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能夠監測2.0級以上地震,其他地區能夠監測3.0級以上地震;在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報網,20分鐘內完成地震烈度速報;地震預測預報能力不斷提高,對防震減災貢獻率進一步提升;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設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擴建工程全部達到抗震設防要求;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建立比較完善的抗震救援隊伍體系,破壞性地震發生後,2小時內救援隊伍能趕赴災區開展救援,24小時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安置;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社會公眾基本掌握防震減災知識和應急避險技能。
到2020年,建成覆蓋我國大陸及海域的立體地震監測網路和較為完善的預警系統,地震監測能力、速報能力、預測預警能力顯著增強,力爭做出有減災實效的短期預報或臨震預報。城鄉建築、重大工程和基礎設施能抗禦相當於當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建成完備的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和救助保障體系;地震科技基本達到發達國家同期水準。
二、紮實做好地震監測預報工作
(三)進一步增強地震監測能力。科學規劃和佈局,加強立體地震監測網路建設,大力推進強震動觀測臺網和烈度速報臺網建設,積極推進重點水庫及江河堤防、油田及石油儲備基地、核設施、高速鐵路等重大建設工程和建築設施專用地震臺網建設。建立健全地震臺網運作維護、品質檢測技術保障體系,依法加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的保護。加強火山、海洋地震監測及海嘯防範。
(四)加強地震預測預報。充分發揮地學界等各方面的作用,多學科、多途徑探索,專群結合,完善地震預測資訊會商機制,努力提高地震預測預報能力。大力推進地震預測理論、方法和技術創新,加快建立南北地震帶和華北地區地震預報實驗場。完善地震預測預報管理制度,依法規範社會組織、公民的地震預測行為,建立開放合作的地震預測預報機制。
(五)加強群測群防工作。繼續推進地震宏觀測報網、地震災情速報網、地震知識宣傳網和鄉鎮防震減災助理員的“三網一員”建設,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充分發揮群測群防在地震短臨預報、災情資訊報告和普及地震知識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支援群測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穩定的經費渠道,引導公民積極參與群測群防活動。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