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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水價改革試點成本公開 讓民眾有本明白賬

2011年06月03日 22:08:27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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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其中對水價改革描述為:穩步推進水價改革,在有條件的地區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推進農業節水與農業水價的綜合改革。

  水價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圍繞水價及其成本公開問題,記者採訪了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

  成本公開:爭議平息

  近日,據有關媒體報道,水價被作為試點進行成本公開這一想法引起了很大的爭議。一些地方物價部門對此持反對意見,因為水價中有很大比例成本不宜公開。

  而6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則表示,“近日,個別媒體報道地方物價部門反對成本公開,情況並不屬實。當前,對於積極推進水價改革,推行水價成本公開試點工作,國家和地方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的認識是完全一致的。”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國家發改委目前正在認真研究水價調整成本公開試點工作。

  由於水價調整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供水行業具有自然壟斷特性等原因,水價調整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大家最為關心的就是供水企業成本的真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的問題。

  “為了讓老百姓對供水企業成本有一本‘明白賬’,更好地理解和支援水價改革,我們將在以後水價改革過程中逐步試點成本公開。”這位負責人表示。

  成本測算:因地制宜

  2009年底,在福州市舉行城區自來水價格調整聽證會上,水價成本測算不夠細化等問題受到了部分聽證會參加人的質疑。

  來自福州某物業公司的聽證會參加人王素潔説,她在公司所服務的一商品房小區上千戶業主中做的調查顯示,絕大多數業主對上調水價不予支援,因此,建議有關部門應進一步細化水價成本測算,讓廣大市民明明白白消費。

  國家發改委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城市供水地域性較強,不同地區的供水規模、水源距離、水質等差異很大,有些影響供水成本的核算指標如合理超前建設率、産銷差率等不宜由國家統一規定,可由各地結合當地實際作出具體規定。綜合各方面意見,並考慮城市供水價格及其成本監審的具體許可權均在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以及對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工作還在起步實施階段的實際情況,發改委商住房建設部在總結各地實踐經驗基礎上,對2006年研究起草的《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作進一步修改完善。

  事實上,近期發改委對《辦法》又作了修改,重點就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的項目構成、監審原則、主要指標核定標準等作出原則規定。目前《辦法》正在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待進一步論證完善後將儘快出臺。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