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伊川“3 31”礦難最終造成44人遇難,4人失蹤,2人受傷。國務院7日在河南洛陽成立調查組並舉行全體會議,部署調查該事故。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駱琳任組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應邀派員參加事故調查。
今年的3月31日19時22分,河南洛陽伊川縣國民煤業發生一起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並引起瓦斯涌出井口發生爆炸和燃燒。事故最終造成44人遇難,4人失蹤,2人受傷。
國家安監總局官網8日披露上述消息。經初步調查分析,這是一起十分典型的由於企業非法違法生産、地方安全監管缺失而導致的性質十分嚴重的特別重大生産安全責任事故。事故暴露三方面問題,一是該礦無視政府法令,非法違法生産。二是該礦實際控制人置礦工生命于不顧,嚴重違法違規,企業管理極其混亂。三是駐礦監管人員失職瀆職,地方安全監管不到位。
據了解,該礦2009年5月1日曾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發後隱瞞不報,查實後其法定代表人王國政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按照國務院相關條例和規定,王國政本應5年內不得再擔任任何煤礦的法定代表人,但實際上王國政在緩刑期間,仍作為礦主和實際控制人違法亂紀,繼續組織礦井違法違規生産。
事發後,當地啟動了安全生産問責機制,依法依規免去伊川縣縣長、主管副縣長等4人職務。
官方表示,事故調查組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嚴肅認真徹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嚴厲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國務院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同時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技術措施,加快井下滅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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