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 劉菊花)工業和資訊化部8日發佈《關於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合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和四大銀行及其系統的務實合作,充分發揮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各自優勢,發揮四大銀行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示範和帶頭作用。
通知要求,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積極與四大銀行分行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結合各自實際,建立中小企業客戶推介機制和目標企業庫,在調研掌握和分析梳理中小企業客戶需求基礎上與四大銀行分行開展多種形式的推介活動,並做好推介活動的指導、統計和評價工作。
各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援力度,積極引導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加強與四大銀行分行的合作關係,建立和完善“風險共擔,利益共用”的銀行擔保合作,不斷提高中小企業擔保貸款的比重。
各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致力於改善當地中小企業金融生態環境,積極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開展針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資訊徵集和評價活動。有條件的地方要出臺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相關扶持政策,推動建立政府引導下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長效機制。
各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積極與四大銀行分行建立培訓合作機制,適時開展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及産業發展政策以及四大銀行信貸業務産品、流程及風險偏好等宣傳介紹和培訓活動,使中小企業能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和金融機構的相關信貸支援舉措。
各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與四大銀行分行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深入開展有針對性的調研活動,發現、培育和掌握各類典型,探討解決中小企業貸款中出現的共性和傾向性問題。有條件的地方要與四大銀行分行制定落實備忘錄的實施細則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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