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 陶俊潔、趙曉輝)記者21日從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獲悉,農發行總行下發了《關於做好縣域城鎮建設貸款業務的意見》,進一步明確有關信貸政策,指導各行做好縣域城鎮建設貸款業務。
《意見》指出,縣域城鎮建設貸款業務要堅持“循序漸進、穩步發展”原則,以非經營性項目為主、經營性項目為輔,重點支援列入當地發展規劃、政府主導、社會關注、具有較強民生效應的非經營性項目。要從較為發達的區域起步,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擴大對縣域的覆蓋率。
《意見》明確了縣域城鎮建設貸款業務的重點支援領域。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支援供水、排水、供電、供熱、供氣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支援經濟發達縣域的土地儲備整理、老區改造、新區建設等;文化教育衛生設施建設重點支援還款資金納入縣級以上(含)財政預算的非經營性項目,審慎支援民辦教育、衛生和文化設施建設項目;環境設施建設重點支援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城鎮環境設施建設,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環境設施建設項目應取得當地政府特別經營授權;農民集中住房建設重點支援當地政府主導、財政支援、集中開發的宅基地置換與集中、農民集中居住區建設、城中村、城邊村改造等非經營性項目,暫不支援經營性項目,待積累經驗後擇機開辦。
《意見》強調,對於非經營性項目,要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的管理,促進融資平臺的規範經營。對於項目收益能夠全額覆蓋貸款本息的非經營性項目,在政府、財政出具相關補貼文件後,除需符合區域最高融資額度的準入要求外,可不受負債率、償債率和債務率指標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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