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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一村莊村民等級制引發不滿 專家提出批評

2011年06月03日 22:10:34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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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7時25分報道,在內蒙古包頭市九原區的尹六窯村,很多年輕人在選擇配偶的時候,不僅會考慮對方的人品、相貌,還會考慮對方在村裏的等級。

  按照尹六窯村的規定,把全體村民劃分為一到五個等級,在分配土地補償款和集體福利的時候,按照所劃分的等級予以分配。一等村民能夠世世代代享受一等待遇。這種身份歧視引發了村民的強烈不滿。

  近年來,隨著包頭市城市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尹六窯村大部分集體土地被徵用,也領到了大量土地補償款。但是在分配土地補償款時,村委會考慮的不是村民被徵用土地的數量和人口,而是村民所處的等級。

  記者:63年以前在這裡落戶的屬於一等村民?

  村民:落戶的是一等村民。子子孫孫全是一等。

  記者:他們的子子孫孫都是一等村民?

  村民:過去的世襲制,太不公平了。

  記者:二等村民生的孩子,他們子子孫孫都是二等村民。

  村民:對,二等村民的範圍就是包含63年到75年,三等是76年到85年,86年到96年是四等,96年以後就五等。

  如果是一等村民,就享受100%的分配;若是二等到四等的村民,則按補償款的85%、70%、50%比例分配;若是五等村民就什麼都沒有。有村民反映,位於昆都倫水庫上游的桃而灣村,因為經常遭遇洪水,在地政府統一安排下于1985年、1997年分兩次移民。其中在尹六窯村共安置四十多人。

  當地政府曾專門下文規定,移民享有本村村民同等待遇,但是在村裏劃分等級時,幾乎全部被劃分為三等或四等村民。相同情況的還有1977年從全巴圖鄉移民的四十多人。雖然都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雖然多少年來所盡的義務都是一樣,但他們和一等村民的待遇卻明顯不同。

  村民:2007年村委會分了四項款。都是按等級分配的。為什麼?一樣樣的土地,一樣樣的承包田還分,為什麼成了兩樣了,這不是欺負人嗎?以多欺少啊。

  據了解,在包頭市郊,這樣實行等級制的村子還有很多,用來分配土地補償款和集體福利的等級制進而演化成一種身份的象徵,也使村民間的關係發生著明顯的變化,甚至年輕人擇偶也會將此條件考慮在內。

  村民:如果是一等村民的姑娘不能嫁給二、三四等村民的兒子。二、三、四等村民的姑娘願意嫁給一等村民,嫁給他就是一等村民。找個一等村民多好,可是一等村民絕對不能找到二、三、四等村民的女兒,要門當戶對。

  雖然等級制讓部分村民強烈不滿,但由於一等村民佔了村民的大多數,因此在村民大會推翻這樣制度幾乎不可能。

  尹六窯村村長尹建剛:不是我們自己分的,97年分的,已經十幾年了。

  記者:您覺得合理嗎?

  尹建剛:周圍的幾個村子都有等級,這東西是合情不合法的。

  記者:如果説合情合理但是不合法是不是應該廢除掉?

  尹建剛:少數服從多數的,不知道你看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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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