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預付卡,成各種犯罪集團必備“武器”。
大陸籍領隊涉嫌申辦人頭卡轉賣犯罪集團。
臺灣人頭卡蒐購集團被曝“忽悠”大陸籍領隊,以團員名義申辦人頭卡轉賣。
海外網5月25日電 據臺媒報道,臺中地檢署查獲一名大陸籍領隊涉嫌赴臺旅遊期間以團員身份大量申辦“預付卡”,然後轉售給臺籍人頭卡蒐購集團,每卡賺取外快100元(新台幣,下同)。24日臺檢警拘提曲姓大陸籍領隊,及臺籍共犯3人。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中地檢署今天(25日)表示,主任檢察官林彥良去年9月間,反覆接到詐騙集團以“猜猜我是誰”手法,打電話冒充親人要借錢,與檢察官陳信郎簽分共同指揮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辦。
臺警方發現詐騙集團以陸客赴臺旅遊期間申辦的預付卡,撥打電話進行詐騙,警方追查卡片來源,查出是陳男(36歲)、劉男(41歲)、陳女(42歲)組成的犯罪集團所售出。 臺警方日前逮捕陳男等3人,查出該集團自2016年3月起,招攬陸籍領隊辦預付卡收購,再以每個門號1600元到1700元價格轉賣給詐騙機房,至今已近萬門、不法獲利新台幣上千萬元。
本月24日,臺警方在新北市汐止區一家飯店,逮捕大陸籍曲姓領隊(30歲),他供稱,以幫旅客升級超重行李運費為由,收走護照等證件後,到電信門市申辦預付卡,再交由陳男為首的犯罪集團,每張可抽佣100元。
曲男供稱,他自今年1月至今,帶團5次共119人赴臺,冒名申辦各電信公司預付卡門號623門。經臺檢警追查,這些門號遭詐騙集團使用,已有13名臺灣民眾受害,損失金額達175萬元。 檢察官訊問後,以曲男等4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偽造文書”及詐騙等罪嫌偵辦,向臺中地方法院申請羈押獲准。
臺中地檢署表示,近期詐騙集團、販毒集團、妨害風化集團,均使用大陸旅客申辦的預付卡作為犯罪工具,這些旅客可能以幫助詐騙罪名移送偵辦,但都因旅遊結束離臺,只能依法通緝。
地檢署提醒,大陸及外籍赴臺旅客,旅行期間不應無故將證件交給領隊、導遊或不明人士,以免受害。(綜編/姜舒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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