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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出現首位疑似MERS 目前已追蹤64人暫無人不適

2016年03月08日 20:11:17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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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出現首位疑似MERS目前已追蹤64人暫無人不適

  昨日,韓國保健福祉部長官文亨杓在記者會上發言,就防疫不力道歉。新華社記者 姚琪琳 攝

  臺北出現首位疑似MERS患者

  目前已追蹤64人,暫無人出現不適;確診病例金某病情加重;臺北出現首位疑似MERS患者

  新京報訊 (記者李丹丹)昨晚,廣東省衛計委通過微博公佈了當日的中東呼吸綜合徵疫情情況。目前確認廣東省應追蹤的密接者共77人,截至目前已追蹤64人。

  13人尚未取得聯繫

  微博中稱,廣東繼續加強密切接觸者的搜尋和隔離觀察,通過衛生計生和公安等部門核查,確認應追蹤的密切接觸者共77人,截至目前,全省已追蹤64人,全部採取集中方式隔離觀察,暫無人出現不適。

  目前,尚未取得聯繫的13人,其中乘坐永安東巴士乘客11人(沒有乘客資訊登記記錄),香港通報可能進入廣東的同航班乘客2人(通過公安核查資訊正在聯繫)。

  此外,在5月29日發佈的確診病例金某目前病情較前加重,間中有高熱,胸片示滲出灶較前增多,氧合變差,符合中度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ARDS)診斷。專家組根據病情動態調整治療方案。

  昨日上午,廣東省衛計委派出第三批臨床專家組到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指導醫療救治,並決定從6月1日起,安排省臨床專家到該醫院駐點協助指導治療患者。

  臺北疑似患者係中年男子

  據中新網報道,5月30日,臺灣某醫院通報臺北市衛生單位,疑似出現MERS首名患者,檢體已送交“中央疾病管制署”檢驗。該名疑似染病李姓男子(34歲)住在臺北市,目前檢體檢驗結果尚未出爐。

  另據新華社報道,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5月31日表示,18名與確診MERS的韓國男子緊密接觸過的人士正接受隔離,暫時未出現呼吸系統徵狀。

  - 焦點

  網傳現疑似病例 地壇醫院辟謠

  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醫護人員抽籤進ICU看護MERS患者,未婚者組第一梯隊,網友點讚

  昨日,有微博網友稱“地壇醫院發現疑似MERS病例,未婚醫護人員抽籤去上戰場了”。對此,新京報記者從地壇醫院核實,此為假消息。

  北京地壇醫院感染中心副主任王淩航表示,目前地壇醫院並未收治MERS疑似病例,也並未出現所謂未婚醫護人員抽籤進病房的情況,“民眾應以有關部門權威發佈的疫情資訊為準,勿輕信網上流言。”

  據了解,“抽籤進病房”的消息,來自媒體對惠州中心人民醫院的“醫護人員抽籤進入ICU,特護輸入性中東呼吸綜合徵患者”的報道。

  5月30日晚,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乳腺科呂鵬威”在微博上轉發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醫生的朋友圈,截圖顯示,為了ICU裏的MERS患者,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的醫護人員抽籤“進入戰場”。昨晚,該微博已被轉發超過10萬次。

  據《廣州日報》報道,5月30日早,該醫院的醫護人員接到一份緊急通知,“姐妹們,緊急通知,因為要抽調人員到ICU上班,全部人員不得離開惠州,排班表會改班。另外,未結婚的于9:00前回科室抽籤,參與後備人員梯隊,不得缺席。”該報道稱,未婚的醫護人員作為第一梯隊參與抽籤先上“戰場”,已婚的作為第二梯隊。

  網友紛紛為惠州市的醫護人員點讚。網友@耳科趙醫生説,向戰友致敬,當年SARS時就是這樣,很考驗人性的時刻。危難面前,勇者履行自己的責任。 新京報記者 李丹丹

  - 釋疑

  律師:MERS患者金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據報道,韓國醫生曾建議金某取消前往中國的計劃,不過他沒有聽從醫生的建議。對此,有網友認為金某此種做法“不道德”。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金某在明知其可能感染MERS的情況下,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仍入境中國,任由病毒蔓延,應對其行為造成的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首先是民事責任。”韓驍解釋,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産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如果金某的行為導致MERS傳播至中國大陸地區,其應當對他人的人身、財産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其次是刑事責任。”韓驍分析,金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刑法規定,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金某存在主觀故意,在明知自己患有嚴重傳染病的情況下拒絕接受隔離治療,將可能依據上述法律規定,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法還規定,投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如果金某存在主觀故意,且造成不特定多數人生命財産重大損失,將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情節,將受到更為嚴厲的刑事處罰。

  另外,金某還可能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刑法規定,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也就是説,即使金某主觀並無故意,但在明知自己患有嚴重傳染病的情況下擅自入境中國,客觀上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也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韓驍表示,民訴法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刑法也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因此,雖然金某是韓國國籍,但根據我國民事及刑事相關法律,依據屬地管轄原則,我國對其違法行為均有管轄權。 新京報記者 李丹丹

  【揭秘】

  金某是如何脫離韓方監控來華的?

  金某是如何脫離韓方監控來華的?這一疑問引發關注。這名患者的妻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解釋説,她丈夫的工作十分繁忙,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出差。

  金某為何能出境?

  韓國保健福祉部發言人在5月28日的通報中承認,在初期調查中並未將該男子列為密接者。但韓方同時認為,該男子刻意隱瞞“密切接觸”經過,導致事態擴大。

  該發言人説,在初期調查中,該男子並未説明其在5月16日探望過後來被證實患有中東呼吸綜合徵的父親。他在5月19日開始發燒後和5月22日在某醫院治療時,並未向醫生説明自己曾接觸過確診患者。事實上,其父親在5月20日就已被確診為韓國第三例中東呼吸綜合徵患者。

  5月25日,這名男子第二次接受治療時仍然否認其父親為確診患者,而且也未聽從醫生勸其取消出差計劃的建議。與此同時,當事醫生5月25日了解到該男子有中東呼吸綜合徵密切接觸史後也未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一直拖延到該男子出國後的5月27日才向其所在地區保健部門報告。這些消極應對的做法,使得這名男患者擺脫了韓國醫療和防疫部門的監管。

  韓國社會怎麼看?

  韓國《中央日報》評論説,這名赴華韓國男子曾去醫院探望了身為確診患者的父親,卻未被列入隔離對象,負有報告義務的醫療人員也沒有及時報告疫情,這些管理上的漏洞導致疫情不斷擴散。還有韓國網友稱,這名韓國男子不顧勸告,強行出國還將疾病傳染到中國,令韓國人蒙羞。據新華網

[責任編輯: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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