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當局“衛福部”統計,性騷擾案件中,近5成是以“趁機親吻、擁抱或觸摸胸、臀或其他隱私部位”為主,學生佔3成、發生地點主要在公共場所。
“衛生福利部”公佈去年統計,依法受理性騷擾申訴調查案件有494件,行為樣態主要是“趁機親吻、擁抱或觸摸胸、臀或其他身體隱私部位”,佔49.47%;其次是“羞辱、貶抑、敵意或騷擾的言詞或態度(如:開黃腔、緊盯對方胸部、羞辱他人身材或打扮等)”,佔26.65%。
“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説,性騷擾兩性關係以陌生人為最大宗,佔63.45%,其次為朋友,佔9.64%;身份則以學生為主、佔3成,服務業佔2成;案件發生地點主要在公共場所、佔44.92%,其次是透過科技設備(如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佔15.12%。
張秀鴛説,性騷擾申訴案件近年雖逐年增加,但多數民眾仍存有性騷擾“迷思”,如沒有當場拒絕或反抗就不算;一定是衣著不端莊、行為不檢點,才會發生性騷擾;吃豆腐或開開黃腔不是嚴重行為,不用小題大作、大驚小怪等。
她説,跨年夜與元旦假期即將到來,在晚會、夜店等公共場所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容易發生性騷擾事件,加上過年節慶氛圍,更易讓鹹豬手有機可乘。她呼籲民眾遇到性騷擾時,要勇於制止、勇敢説不、立即申訴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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