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黃姓婦人與鄰居張男相處不睦,在張男住處門口前,故意做出蹲馬桶的姿勢,並搖擺屁股,被告上法院。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11月14日消息 臺中市黃姓婦人與鄰居張男相處不睦,在張男住處門口前,故意做出蹲馬桶的姿勢,並搖擺屁股,遭張男控告公然侮辱。黃婦雖辯稱是在做運動,法官勘驗錄影光碟發現,黃婦在1個多月間,搖了55次屁股,判她罰金9000元,全案確定。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黃婦與鄰居張男,因住家的隔音不良,容易受到隔壁的聲音影響,兩人多次發生爭執,黃婦從去年7月31日起至9月10日間,經常在張男家的住處門口,將屁股朝向張男門口,做出蹲馬桶與搖擺的姿勢,讓張男相當不滿,認為黃婦有意羞辱,怒而控告黃婦。
黃婦否認公然侮辱,辯稱是以蹲姿搖屁股做運動。但法官當庭勘驗張男提出的監視器錄影光碟,發現黃婦在張男家門口蹲下,距門約30至70公分,屁股均正對或斜向門口,做出搖擺動作,並無其他運動的動作,顯然是刻意針對張男住家。
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黃婦罰金3萬元,但檢方認為黃婦犯行多達55次,判太輕;黃婦仍否認犯行,檢方與黃婦均提出上訴。臺中“高分院”表示,“公然侮辱罪”在臺灣的法定罰金為1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判罰3萬元量刑有違誤,撤銷原判,改判罰金9000元。(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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