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騎車點煙,影響他人安全,可處新台幣600元罰款。(網路圖)
台灣網11月13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灣“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2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草案,未來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手持香煙吸食、點燃香煙,或是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可處新台幣600元罰款。此消息一齣,網友一致表示贊同,推文包括“這早該罰了!”“終於不用吸汽機車廢氣的同時,又吸噁心的二手煙了。”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對此表示,“根據‘環保署’委託臺灣經濟研究院統計數計,發現高達84%民眾反對汽機車行進間的吸煙行為。部分機車騎士在行駛或紅燈暫停時吸煙,不僅造成空氣污染,綠燈啟動時煙灰順勢飄向後方,不但造成週遭騎士困擾與危險,隨手丟棄煙蒂更造成環境污染,為了保障路人健康,因此提案‘修法’。”
對於該草案出臺,網友一致表示贊同,推文包括“每次騎車都很討厭前方或旁邊飄來煙味”、“這早該罰了!每次騎在抽煙的機車後面,被煙灰燙到眼睛超不爽”、“終於不用停紅綠燈,吸汽機車廢氣的同時,又吸噁心的二手煙了。”另外,也有網友開玩笑建議“接下來要不要提案修法吐檳榔汁也要罰?曾經騎機車被檳榔汁噴到臉。”(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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