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林姓男子去年覬覦朋友兒子女友的美色,趁該女子獨自在家睡覺,闖入屋內脫下褲子意圖性侵,不料女子掙脫向外求救,他慌張之餘,沒穿褲子就逃出去,躲在屋外水塔進退維谷,最後被逮。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1年9個月。
判決書指出,林男(40歲)去年8月至新北市雙溪區一名友人家中聊天,得知友人兒子與女友同居在隔壁,且友人兒子剛好外出,半夜準備離開時,竟起色心,偷偷潛入兩人住處,見女子獨自在房間內睡覺,迅速脫下褲子,企圖不軌。
林男強吻該女子,女子驚醒後企圖呼救、奮力掙扎,林男竟一手捂住女子嘴巴,另一手試圖脫下女子衣物,但還是被女子掙脫,跑到隔壁向男友父親求救。
林男當下不知所措,連褲子的忘了穿,逃至屋外,一回過神來,才發現自己裸露下半身,只好躲在水塔旁邊,不敢離開,也不敢回去拿褲子,不久就被友人及其兒子找到,聯手制伏後報警處理。他事後與被害人以45萬元和解,但因有其他前科,屬累犯,不得緩刑,仍要吃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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