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守義(圖自臺灣《中時電子報》)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偵辦陳水扁3.19槍擊案的前檢察官王森榮,遭人買兇,在律師事務所前遇襲事件,經高雄地檢署檢方偵結後,依重傷害未遂及傷害等罪嫌,將涉案的8名嫌犯起訴。
根據了解,全案肇始於一名綽號“義哥”男子與幕後金主共謀,以100萬(新台幣,下同)金額代價委託莊姓男子要讓前檢察官王森榮失明;而莊男在收下30萬元訂金後,隨即“下包”打手行兇。
但下包的打手童姓男子認為莊某只付70萬,金額不足以達到失明程度;因此最後雙方經討價還價後,議定只要打斷王森榮的腿讓其行動不便住院,即以40萬元金額成交。
不過最後,童某又將該案以35萬元轉發下包,個人只賺取其中5萬元仲介費用;因此,最後“承包”該案的一行打手,便在今年3月8日晚間帶領一幫打手在高雄市市中路律師事務所前,將王森榮毆打成傷,並拍攝行兇影像“請款”。
但幕後金主對行兇結果並不滿意,認為並未達到預期目的,因此拒絕付款,致使導致後來衍生恐嚇簡訊事件,而讓警方循線偵破;全案經高雄地檢署檢方偵結後,依重傷害未遂及傷害等罪嫌,將涉案的8名嫌犯起訴。
2004年3月19日,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前一天,候選人陳水扁和呂秀蓮遭遇神秘的槍擊,陳水扁並於次日贏得選舉。槍擊案對選舉的影響引發爭議。檢警當時“以彈追槍、以槍追人”,認定兇槍製造人是唐守義,再追出陳義雄是涉案人。陳義雄在案發不久後死亡。
臺灣檢方特偵組2008年3月6日分案重啟調查“3.19槍擊案”,于2013年1月25日將他自廈門押解返臺。檢察官迄今至少重新打撈槍支、子彈3次,並重新傳喚證人、搜索、勘驗現場,全案仍偵查中。
2013年10月9日,臺南地院依連續販賣槍彈罪名,判處唐守義有期徒刑10年,並罰金60萬元。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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