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15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市某高中一名黃姓學生,因為不滿常遭師長斥責,且成績單被評為“人緣欠佳、固執偏狹”而提告。該生一次控告了4名老師,指控他們涉嫌公然侮辱、恐嚇、誹謗、強制罪和詐欺罪等,但隨後4名教師均獲不起訴處分。
據報道,士林地檢署認為成績單並非公開之物,並無涉及妨害名譽的過失,且上面的導師評語屬於“砥礪”性質,客觀看來並不構成誹謗。該校老師受訪時則表示,該生已經不止一次把老師告上法院,在校內非常出名,是個“沒教過也聽過”的人物。
黃姓學生因不滿收到的成績單被寫上“人緣欠佳”、“固執偏狹”、“不善合群”等,讓他覺得師長是故意找麻煩而提告。不過檢方在裁決時認為,師長對學生的評語並無客觀標準,且黃的導師也表示,該生確實在學校和師長常有摩擦,判定4名教師不起訴處分。(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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