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一所臺灣知名高中的兩位學生談戀愛,女學生家長緊迫盯人,守在圖書館外,女兒還是和戀人在圖書館廁所內嘗禁果,導致懷孕。雙方家長協商墮胎及大學學測(相當於大陸高考)前不準再見面,才未告上警局。
這對學生情侶都在明星高中就讀,今年初譜出戀曲,女學生的家長勸她專心唸書,考上大學再談戀愛。女學生不死心,假日佯稱要到圖書館唸書。母親不放心,開車載她赴圖書館,還“守”在館外,擔心她造次。沒想到在圖書館念了幾次書,肚子變大了。女學生的家長又氣又傷心,一度要告男學生。
雙方家長最後協議,女學生拿掉小孩,費用由男方支付;雙方沒考上大學前,不得再見面。女學生在家長陪同下,順利在市區一家婦産科墮胎。
高雄市警察局副局長宋孔慨説,這對學生情侶如果都未滿16歲,家長可就“性侵害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追究對方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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