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梅姓男子被控以皮帶抽打、勒脖、甩巴掌等方式淩虐前丈母娘達4小時。臺北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梅男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臺北地方法院今天(8日)公佈的判決書指出,梅姓男子被控與妻子離婚後,去年7月借樓下裝潢工程之便,自客廳窗戶爬入張姓前丈母娘位於臺北市的獨居住處。
梅男以皮帶抽打等方式持續毆打張婦,並以椅子砸毀屋內吊燈燈泡、敲破客廳的茶几玻璃,之後再勒令張婦下跪。張婦去電兒子,梅男前妻得知後報警後趕赴現場。
臺北地院審理,認為梅男因多年親家間的親誼失和,就侵入張婦家打得她傷痕纍纍,犯罪情節嚴重,依傷害罪判處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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