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臺中警方21日表示,顏姓男子專門應徵超市收銀員等工作,趁機偷錢,顏男重施故技,超市根據不適任員工紀錄報警處理。
警方表示,派出所警察1月12日下午4時30分左右,接獲一間超市賴姓負責人報案,指稱遭店內一名27歲顏姓員工,偷走貨款及代收款4萬多元(新台幣,下同),隨即不見蹤影。
警察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顏姓男子沒有依照規定將千元紙鈔實時投庫,卻從收款機內拿出千元大鈔,閃避店內監視器拍攝範圍順利偷走。
警方説,昨天接獲線報,顏姓男子出現在西屯區某間超市,想要再度應徵店員,警方獲報前往,逮捕顏男。
警方表示,因顏男任職超市店員涉嫌偷竊已被列為不適任員工,案發後,他想再到別家連鎖超市應徵同樣工作,店長調出不適任員工紀錄,拆穿顏男底細。
警方説,顏男每次應徵工作專門找收銀員等工作,舉凡飯店、火鍋店、連鎖超市等,每次工作大都做不滿3個月,就會趁機偷錢離職走人,全案依業務侵佔等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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