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中市郭姓男子缺錢花用,在醫院偷竊手機才被逮送辦,事隔2天又在超市偷飲料喝,被警方逮著,在3天內2度遭竊盜罪送辦。
臺中市警方9日表示,37歲的郭姓男子1月5日在某家醫院內,發現1名候診病患,將手機放置椅子上,趁機行竊變賣,遭警方循線逮捕,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訊後將他飭回。
警方7日接到同1家醫院內的超市報案指出,1名男子竊走2瓶飲料,未結帳就離去,警方立即趕往現場,發現郭男形跡可疑,攔下盤查,並在他身上起獲超市所失竊贓物。
警方將郭男帶回派出所,有警察發現郭男相當面熟,認出他就是日前送辦的手機竊嫌。
郭男向警方表示,他靠打臨時工維生,最近因病未上工,缺錢花用,已好幾餐沒吃,才會下手行竊。警方因郭男飢餓難耐,立即購買熱食讓他止飢後,才進行訊問,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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