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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電話遭拒絕 男大學生捅死對方在屍體旁自慰

2016年03月09日 23:08:22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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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媒體報道,苗栗一名大學延畢生林昆翰,去年六月向同校女生索取電話號碼不成,竟持刀刺死對方,行兇後還以手指侵入女生下體,昨被苗栗地院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指出,林是22歲大四學生,非年幼無知或教育程度低落,只因索取電話號碼不成,就無情剝奪對方生命,以此手段處理人際糾紛,罪無可逭,且在殺人後還心起淫念,顯然過去數十年的家庭、學校教育系統出了重大差池。

  考量林在受審時,一再表明後悔且當庭痛哭、向被害家屬下跪道歉,雖未獲對方諒解,但相信他人性未泯,悖逆法規的人格特質有可能矯治,無判處極刑的必要。

  判決指出,林和被害女生都在校外同一棟學生宿舍租屋,兩人各租不同樓層。去年6月28日,被害女生因畢業退租,準備搬運並寄送行李離開,雙方在宿舍樓梯間巧遇,林幫女生搬東西,當天下午林索取女生電話號碼被拒,兩人口角。

  林爭吵後,返回房間取出水果刀,回到女生房間,趁機拿對方手機撥給自己,想取得女生手機號碼,雙方又起衝突,林不滿,用水果刀猛刺十余刀,將女生殺害。

  林行兇後,掀起對方上衣並褪去女生褲子,在死者身旁自慰,但無法勃起,竟伸手搓揉死者胸部,還以手指侵入下體,案發後逃離現場,兩天后在校內行政大樓頂樓被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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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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