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2名女大生日前前往夜店飲酒作樂,結果遭到2名男子搭訕。4人在店內喝酒聊天,女大生因不勝酒力遭到灌醉,被2名男子帶回住處猥褻和性侵得逞。女大生事後發現遭到“撿屍”性侵,除了向警方報案外,甚至自責哭訴“不去夜店就沒事了”,好幾度想輕生。
這起2女大生在夜店遭“撿屍”性侵的案件,發生在今年3月30日晚間。2名女大生當天前往臺北市信義區的某夜店喝酒作樂,其中何姓男子和友人連姓男子,見2女大生獨自喝酒變前往搭訕,4人一起喝酒聊天。4人喝到隔天淩晨,2名女大生酒醉,何、連2人便提議到連男的住處休息。
4人到了連男住處,何男拒絕讓2女同房,他便進入其中一人的房間還反鎖房門,另名女大生則和連男同房。2女醒後搭車回家,之後詢問彼此狀況,才得知分別遭到性侵和猥褻,隨即報警。其中何男遭指控性侵,他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過程“忘記了”。但遭性侵的女大生曾向友人反應“下體痛有流血”,甚至臉書還提及“過得很痛苦”、“活著沒意義”等字眼。
檢方調查女大生的下體有何男的精液反應,根據被害人供述、證人證詞及驗傷報告等資料,認定何男的犯行。何男在法庭上堅否認犯行,法官認為他態度甚差毫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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