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財政部公有財産局”14日表示,“立法院”三讀立法禁止標售500坪以上大面積公有地後,現行不在禁令內的大面積抵稅地也不能賣,原訂2012年標售的王永慶遺産抵稅地,將首先受影響。
報道説,臺“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公有財産法”部分條文,規定面積1650平方米(約500坪)以下的的非公用財産類空屋、空地,得由“財政部公有財産局”辦理標售,但超過1650平方米者“不得標售”。
據“公産局”統計,臺灣500坪以上公有地中,建築用地有341 筆,土地面積共約145公頃,其中臺北市有30筆、約11 公頃,新北市有29筆、約17公頃;另多達8206筆則屬山坡地,土地面積9758公頃。
“公産局”表示,透過行政命令,臺北市和新北市已停售所有公有地,其他地方500坪以上大面積公有地也不賣。但有例外,因為根據“遺産及贈與稅法”、“財政收支劃分法”,抵稅地和抵費地仍可標售。
“公産局”指出,在“立法院”修法後,由於標售禁令未排除抵稅(費)地,未來500坪以上的大面積抵稅(費)地同樣不能賣。
“公有財産局局長”張佩智表示,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抵稅地標售所得要分給地方,大面積抵稅地不能賣,未來對地方政府多少會有些影響。
不過張佩智表示,大部分抵稅地面積不大,而且在已移交“公産局”總值約1000億元(新台幣,下同)抵稅地中,約560 億元屬公共設施用地,原本就不能賣;其餘雖然是一般用地,但許多是持份或有佔用問題,往往難以處理,民眾才拿來抵稅。類似王永慶遺産有大面積抵稅地的例子不多。
王永慶遺産抵稅地共335筆,其中314筆公産局原規劃,自2012年1月底或2月初開始分批標售。在修法後,公産局將重新調整標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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