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苗栗縣警方7月逮捕一名男子,該男子涉嫌以高價商品裝入低價物品紙箱內結帳的特殊手法行竊,作案地點遍及全臺灣各縣市,並在跳蚤市場擺攤銷贓,苗栗地檢署今日對該男子提起訴訟。
警方調查,46歲的林姓男子自2007年起,多次犯盜竊罪遭法院判刑,出獄後不知悔改,在全臺各縣市多家3C(3C即電腦、通訊和消費電子産品三類電子産品的簡稱)賣場、文具批發市場行竊。
警方指出,今年7月,男子在苗栗縣一家3C賣場以“移花接木”手法行竊,先破壞光電滑鼠、網路攝影機、無線網卡等高單價3C商品的鐳射防偽標識,再裝入原本盛裝電扇的空紙箱內,最終以600多元新台幣價格,竊得價值新台幣4萬5000多元的商品。
據報道,警方調閱賣場及路口監視器畫面後,循跡在高雄逮捕林姓男子,並查出他罪行纍纍,竊得物品後,全部交由弟弟在跳蚤市場販賣。
苗栗地檢署今日認定林姓男子屢有前科、盜竊物品均以販賣為目的,依盜竊罪對其提起訴訟,並要求從重量刑。(台灣網 李帥)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