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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才知前妻婚前非處女 臺一男子追討40萬聘金

2016年03月10日 14:25:24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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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9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東一林姓女子婚前向丈夫謊稱自己是處女,婚後2人感情生變離婚,為了爭取兒女的監護權,林女向丈夫坦承婚前曾遭蔣姓友人性侵,且2名孩子皆為蔣男骨肉。李姓丈夫得知孩子非他親生,憤而控告蔣男和林女涉嫌詐欺、妨害家庭,且要求林女必須退還聘金40萬元新台幣。

  1997年,林女和李男在蔣男的介紹下結識,李男因林女尚為處女,感到相當滿意,便將林女娶進門。2人婚後生下一對子女,卻在5年後感情生變離婚。2002年,2人協議離婚後,子女監護權為李男所有,林女為爭奪監護權,自爆曾在婚前、婚後遭蔣男性侵,且遭恐嚇不得告訴他人。林女錶示,這對子女的親生父親實為蔣男,而非李姓前夫。

  臺東地檢署比對子女和蔣男、李男的DNA,證實2名孩子與蔣男才有血緣關係,不過無法證實林女遭蔣男強暴,林女控告蔣男之性侵無法成立。李男得知兒女非自己親生骨肉後,憤而向法院控告前妻、蔣男詐欺取財和妨害家庭,要求歸還40萬元新台幣聘金和金飾,不料,案件已經超過法律追訴期限,無法立案起訴。(台灣網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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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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