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1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11日,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二次金改、陳水扁家族洗錢案辯論終結,全案定於10月13日宣判。
據報道,臺灣檢方特偵組于2009年12月24日偵結二次金改和陳水扁家族洗錢案,指控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利用並購金控向企業索賄,另指控兩人利用他人賬戶,將公務費和龍潭購地的不法所得洗錢到海外,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吳淑珍,以及多名企業高層。但臺北地方法院一審時,判所有被告無罪。
案件上訴“高院”後,“高院”合議庭今天開最後一次辯論庭,傳訊開發金前總經理辜仲瑩、財務長邱德馨,前臺灣交通銀行董事長鄭深池及前陳水扁辦公室資政吳澧培出庭,4人仍否認犯罪,也否認幫扁家洗錢。(台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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