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10日是大年初八,臺“最高法院”判決陳瑞欽死刑確定,累積待執行死刑犯已達45人。
臺“最高法院”很少在過年期間(正月初一至十五)判決死刑,陳瑞欽案算是特例。
法界人士指出,陳殺害人數多達6人,5人是至親,另一人又才認識兩天,判決死刑定讞,“應符合一般人期望”,不會有太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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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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