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家4大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陳水扁夫婦20年徒刑,臺灣檢方及被告均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將案卷移送臺灣“最高法院”,預計最快今天下午4時提訊陳水扁開移審羈押庭,決定是否續押。
陳水扁家公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等4大案6月11日二審宣判,陳水扁夫婦由一審無期徒刑獲改判20年徒刑,包括其子陳致中、子媳黃睿靚、親信馬永成等人,刑量皆獲減輕。臺檢方特偵組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陳水扁等被告也提起上訴。
臺灣“高等法院”行政庭長陳晴教指出,承審合議庭已陸續收到陳水扁案上訴理由書,並將案卷移往臺灣“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囑託“高等法院”合議庭召開移審庭,最快下午4時召開。
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4月間開庭時曾指出,若陳水扁家海外款全數匯回,陳水扁交保的可能性很大。據臺灣特偵組統計,陳水扁家瑞士約7億(新台幣、下同)資産,包括現金及證券等款項,目前匯回金額約5.3億元。(台灣網 馬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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