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記者 耿軍
臺灣女性最無法忍受的傳統習俗是什麼?一項專題調查對此已有答案。
臺灣性別教育平等協會利用週末在位於臺北市新生南路三段五十六巷的“女書店”舉辦《習俗文化與性別》問卷調查結果發佈會。
臺灣性別教育平等協會與自稱為“華文地區第一家女性主義專業書店”的“女書店”,以傳統習俗文化與性別為題進行了一項問卷調查,,列出臺灣社會中有違性別平等理念的十項習俗文化,讓女性朋友排列這些習俗令其不愉快的程度。調查結果顯示,排列最令臺灣女性無法忍受的習俗文化之首的是“女性不管已婚未婚,名字都不會被列入族譜”。
一些女性朋友在問卷上寫道:“姓名不列入族譜,就好像這個人不存在,但女性常常是支援家庭很大的力量”,“不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是家庭的一份子,未能列入族譜,似乎是拒絕讓女性的生命留下記錄”。
依最不愉快的程度排列第二至第五位的問題是:“未婚女性若往生,只能住到姑娘廟”;“女生結婚時娘家要往外潑水,因為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已婚的女兒,大年初一不能回娘家”;“親人過世時,只能由男生執幡、由男生主祭”。
問卷上留下許多女性飽含感情的文字:“出嫁時把水往外潑感覺實在是太心酸了,就算是出嫁,這個家還是我永遠的家啊”。“大年初一不能回娘家的感覺不太舒服,因為這畢竟是女生的原生家庭,是養育她、教育她的地方”。
排列第六至第十位的問題是:“第一胎生女兒的話,坐月子時不能吃麵線”;“生兒子就是‘弄璋誌喜’,生女兒就是‘弄瓦誌喜’(璋是美玉,較貴重,瓦是陶土製品,不值錢。)”“結婚時,新娘要過火爐、踩瓦片、丟紙扇”;“生男生可以送油飯,生女生只能送蛋糕”;“生理期時,不能持香拜拜”。
有女性忿忿不平地在問卷上寫道:“習俗中的丟紙扇、過火爐,似乎都是在暗示女方原有的生活習慣是不好的,必須先清乾淨才能到夫家,明顯矮化女性地位”。“不管生男生女母親的辛苦都是相等的。不管生男生女,都是自己的寶貝,何必大小眼”。
組織這次調查的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與“女書店”希望通過調查,喚起臺灣社會正視習俗文化中的性別歧視,鼓勵社會大眾改革陋習,創造具有性別平等意識的新文化。
為此,她們還推出一本可以作為學校或社會性別平等教育的教材,書名赫赫然然——《大年初一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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