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郭正亮今天在海峽導報發表文章稱,臺日有關團體簽署“漁業協議”,允許臺灣漁民在釣魚島12海裏外兩處海域捕魚,被馬“政府”視為“重大突破”,但有不少大陸民眾卻認為臺灣中了日本“離間之計”,甚至是“出賣了釣魚島主權”,尤其對臺灣官員表示將“驅離大陸船隻”,更感到義憤填膺。
馬顯然很在意大陸看法,極力澄清並未放棄釣魚島 “主權”。馬表示,“臺日漁業協議”是以經緯度劃出合作海域,並未提及釣魚島歸屬。此外,簽署協議隔天,馬又臨時更改行程,會見“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兩度強調協議內容無損於“中華民國”對釣魚島“主權”的主張。
坦白説,“臺日漁業協議”在此時出爐,雙方各有所圖。對臺灣來説,捕魚季節即將到來,加上明年即將舉行“七合一”地方選舉,馬“政府”必須對漁民有所交代;對日本來説,臺灣漁民前來捕魚,必將引發新一波的保釣衝突,很可能與已經高度沸騰的中日保釣對峙産生聯動,後果將十分凶險。
畢竟,除非大陸要訴諸軍事手段解決釣魚島糾紛,否則中日雙方終究要找出和平解決之道。但細究大陸目前對日本的兩大要求,不管是撤回釣魚島 “國有化”,或是承認釣魚島有“主權爭議”,安倍政權在短期內都很難讓步。
換句話説,中日釣魚島之爭,並不可能透過協議徹底解決,只能期待從目前極不確定的危險狀態,轉換到未來相對穩定的安全狀態。對大陸來説,既然不準備訴諸戰爭解決,中日保釣衝突的真正得失,就只能以雙方較量至今的勢力消長來衡量。
筆者以為,儘管日本在形式上把釣魚島“國有化”,但只要中美兩大國不承認 “國有化”,並阻止日本對釣魚島展開後續部署,其實只是虛有其名。反觀大陸,目前已經因為中日保釣衝突,使大陸海監船和漁政船得以不定期巡弋釣魚島海域,並使大陸軍艦得以突破第二島鏈,在勢力消長上,大陸是實際得分。
此外,日本對臺灣“讓步”漁權,必將導致日本漁民損失,臺灣漁民因此獲益,其實也是廣義的中國漁民獲益。
換句話説,保釣衝突發展至今,日本是“形贏實輸”,形式上得到並無實利的釣魚島“國有化”,卻在軍事勢力消長和漁業利益上雙輸。反觀大陸和臺灣,卻是“形輸實贏”,形式上都被日本偷襲“國有化”,但只要繼續堅持不承認,卻在軍事勢力挺進和漁業利益上各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