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25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北地檢署今(25)日表示,因查無臺當局前安全部門秘書長邱義仁和前外事部門負責人黃志芳涉入“巴紐金援案”事實,酌定對邱、黃2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地檢署指出,經調查,發現邱、黃兩人賬戶並無因“巴紐案”有可疑資金流動,且邱義仁並未參與相關外事活動,加上吳思材在刑事訴訟中委任律師提出的“分贓明細表”經查證為偽造,所以才認定邱、黃兩人罪證不足。
據報道,因一直在通過各種渠道協調事宜,臺當局已追回“巴紐案”外流款項中的新台幣4.5億元。(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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