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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喝花酒案定讞 顏清標失去“立委”資格

2012年11月29日 08:22 來源:東南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立委”顏清標(右) 、臺中市議長張清堂(左) 報公帳喝花酒案定讞,即日起喪失民代資格。

  據臺灣媒體報道,“立委”顏清標、臺中市議會議長張清堂擔任臺中縣議會正副議長期間,報公帳到酒店喝花酒被控貪污,纏訟12年;“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兩人都判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確定,必須入監服刑。

  顏清標和張清堂即日起喪失“立委”及議長身份,且因為犯貪污罪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兩人都無法再參選。

  “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表示,“內政部”將報請“行政院”解除顏清標的“立委”資格,並通知“中選會”于三個月內擇期補選。顏清標成為區域“立委”選舉,施行單一選區兩票制後,首位被褫奪公權而須補選的“立委”。

  由於2010年張清堂的同選區有5名市議員,如今只少1位市議員,未達補選規定,可由同選區“落選頭”的市議員遞補。至於臺中市議長形同出缺,簡太郎説,依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將由臺中市議會補選。

  同案判決確定的,還有案發時的臺中縣議會主任秘書蔡文雄。蔡共同報公帳喝花酒判刑3年,另以不實發票核銷考察費用12萬餘元(新台幣,下同),判刑5年,合併應執行6年半,褫奪公權4年確定。

  判決指出,顏清標等3人于1999年4月5日到2000年11月29日,先後到臺中市的金錢豹系列酒店、海派系列酒店、假日酒店、臺中縣豐原市新芳玉酒家飲宴、唱歌、跳舞,甚至帶小姐出場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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