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釣魚島。
李登輝近日對日本雜誌宣稱“釣魚臺(即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一直是日本‘領土’”,引發爭議。國民黨前發言人陳以信17日投書檯灣今日新聞網,反駁李登輝涉釣魚島言論。文章摘編如下:
李登輝近日對日本雜誌表示“釣魚臺(即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一直是日本領土”。此言差矣。單從日本政府就釣魚島問題的對外論據來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絕不可能是日本的。
針對釣魚島爭議,筆者近數月來在國際媒體投書,已與日本外務省及駐外大使館官員交鋒數次。日方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主權”宣稱,主要來自1895年1月由伊藤博文內閣所進行之“無主地先佔”。
日方宣稱自1885年前起,歷經十年實地調查,確認島上沒有清朝政府統治痕跡後,方經內閣決議通過,依國際法將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納入版圖。
此説其實大有問題。根據臺灣學者研究明治政府內部文件,發現日方進行登島調查時,心知肚明清朝政府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握有主權宣示,所有登島作為都是審時度勢、偷偷摸摸之舉,小心避開清朝政府的懷疑。
因此,日方明知該島並非“無主”之地,如何能夠主張“無主地先佔”呢?並且,此一內閣決議係以秘密方式進行,刻意避開天皇飭令以詔告天下,其他國家就算反對,根本也無從反起?凡此均屬國際法上重大瑕疵,日方當年先佔行為應屬自始無效。
更不消説,伊藤博文刻意選在1894年12月擊潰北洋水師後,一個月內趕忙兼併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目的無非就是趁亂竊取。否則伊藤何不選在甲午開戰前就公告佔領,然後與李鴻章痛痛快快打一場後,依國際法合法武力掠奪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呢?換言之,現在罵他一句“竊佔”,毫不為過。
其次日方主張,當前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實際統治,係來自美國于1972年的“沖繩歸還”。然而此説更有問題,因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與琉球群島繫於戰後,經“舊金山和約”交由聯合國託管,由美國行使行政、立法、司法之“管轄權(jurisdiction)”,並非主權。也就是説,既然美國手中連主權都沒有,移交給日本的當然沒有主權。
至於日本所宣稱,戰後交聯合國託管時,日本仍保有“剩餘主權”,日後與管轄權合一後成為完整主權。然而此一概念並非來自任何國際法原則,“舊金山和約”也沒明文寫出,更從未得到國際法庭的判決確認,日方據以主張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主權”,實在過於牽強。
更何況,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根本不屬於琉球的一部分。否則日本當年何需分成兩階段,先兼併琉球,才兼併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後來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雖然被日本分在沖繩縣下。
總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絕對不是日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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