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陸委會”28日表示,陸配、外配在臺生活都享全民健保及相關社福資源,當局對他們的輔導與照顧向來“不遺餘力”。
臺灣“中央社”28日報道,國臺辦主任王毅28日表示“婚姻不是政治,放鬆吧!”呼籲臺灣切實重視在臺大陸配偶合理訴求,進一步改善他們在居留、定居、工作、生活等方面困難,取消人為限制與歧視。
對此,臺“陸委會”28日晚間表示,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在臺居留期間,都能享有全民健康保險以及相關社會福利資源。
臺“陸委會”指出,當局于2009年修正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將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的年限由8年縮短為6年,並全面放寬工作權,使大陸配偶結婚來臺居留後,不需申請工作證即可在臺工作。這項規定自2009年8月14日起施行。
臺“陸委會”表示,為了進一步保障大陸配偶在臺生活權益,已廣泛徵詢社會各界意見,著手推動修正兩岸條例相關規定,使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相關權益事項趨於一致,相關法律修正草案將於近日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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