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率各縣市之先設計“提高投票率”獎勵機制,被綠營批是護馬吳政策。圖為去年底新北市居民排隊等待投票。
據臺灣媒體報道,選舉開始倒數,新北市政府在市長朱立倫指示下,率各縣市之先設計“提高投票率”獎勵機制,昨天發文二十九區公所辦理,成為選舉首例。
由於新北市基本盤藍大於綠,提高投票率被解讀有利馬吳,對此,市府強調目的在鼓勵民眾參與民主政治,無關有利哪個陣營。“中選會”秘書長鄧天佑則表示,過去曾有縣市政府以“建設經費”作為獎勵,只要投票率高於某數字,就可獲撥一定經費,最後被認為“不適當”,至於新北市政府的獎勵機制,必須了解後才能判斷。
新北市府規定各行政區投票率超過去年底該選市長選舉投票率,有兩人可記小功;逾上屆選舉該區投票率,有兩人可記兩小功。
新北市府另在“中選會”“鄉鎮市區選務人員獎懲要點”考核表,增列“選舉宣導及鼓勵選舉人投票”項目,再分“選舉宣導及鼓勵選舉人投票辦理情形”、“提升投票率”兩小項,各佔滿分100分的5分、10分。
投票率逾八成的區可拿小項滿分十分、七成五則拿9.5分,按比例遞減。最後加總各項目分數考核特優或優、甲、乙等,進行敘獎。
國民黨新北市黨部主委江政彥不諱言新北投票率越高,對馬吳越有利,目前初估投票率約七成八到八成,“希望最後能超過八成”。他也為市府解釋説,朱立倫雖是馬吳新北市競選總部主委,但也是新北市長,鼓勵市民參與選舉本就天經地義。
曾任北縣選委會總幹事的蔡英文新北總部執行總幹事張宏陸對此非常不滿。他説,通過公所、裏鄰等行政系統提高投票率,就是“以行政力量組織動員、干預選舉”。
張宏陸表示,鼓勵投票是選委會的事,市府不但不能介入,更不應以獎勵引誘行政人員。市府若不懸崖勒馬,總部一定會抗議,不排除提告朱立倫違反“選罷法”。
對綠營質疑,兼任市選委會主委的市府秘書長陳伸賢説,各區選務本來就由區公所行政人員兼任,此舉是鼓勵民眾參與民主政治,非以有利哪個政黨為考量,不違反“選罷法”;新北率先各縣市推動獎勵,也不是搶作領頭羊。
北市、竹市 都有獎勵措施
臺北市早在八年前,即擬定“臺北市各區各裏提高投票率競賽實施計劃”,比較前次投票率,依成長幅度給不同獎勵,適用里長、裏幹事、區長、公所科長及選務人員。
新竹市前兩次選舉,為拉高投票率也都祭出獎勵措施,以區公所為單位比較,投票率最高的區公所發給100萬(新台幣,下同)經費,供各裏分配,用在裏內公務所需,另還有200萬基礎建設獎勵金,這次大選因預算問題沒再實施。
北市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説,上次選舉,北市投票率為79%,這次定出83%的目標,達到目標的里長可獲實質獎勵,內容她暫不透露。
民政局自治行政科科長鄭朝元説,另外北市還獎勵“自己跟自己比”。各裏投票率比前次成長超過2%,里長會得到市長頒贈的獎牌,裏幹事區長、公所科長及公所選務人員,可獲一支大功及一天公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