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9日從海協會獲悉,根據協議生效條款規定,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當天相互致函,確認兩會第四次會談所簽署的三項協議將於2010年3月21日生效實施。
2009年12月22日,海協會與海基會在臺中舉行第四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三項協議。協議條款規定,三項協議自簽署之日起各自完成相關準備後生效,最遲不超過90日。
附: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全文)
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全文)
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全文)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