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當局“經濟部”今天宣佈第二波赴大陸投資鬆綁的産業項目,其中完全開放的有11項,包括再生能源風力發電、太陽能等,而臺灣晶圓、面板和不動産開發業赴大陸投資的限制,則有所修正,“經濟部”表示,這份草案可望在過年後正式公告。
臺當局“經濟部”指出,經過跨“部會”協商會議討論後,決定調整開放部分赴大陸投資禁止類項目,和部分項目的禁止範圍和審查原則。其中,完全開放的包括農業中的屠體及半片屠體豬肉,生鮮或冷藏兩項,製造業的硅多晶體等四項,以及服務業中的銀行業等四項,和第二類電信事業的一般業務以及整合電路設計業。另外,基礎建設中的焚化爐、再生能源的風力發電、太陽能光電兩項也完全開放赴大陸投資。
至於在修正禁止範圍的項目,包括晶圓、面板和不動産投資業赴大陸的審查原則,臺當局“經濟部”表示,臺灣不動産開發商每年到大陸投資總額由原本不超過新台幣100億、調高到新台幣500億,個案投資金額也由原本上限1000萬美元、調高到5000萬美元。(陳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