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針對由臺灣民間團體發起的“反美牛公投”案,臺當局“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昨天開會投票,“審議委員”一面倒投下贊成票,認定該案符合規定。臺當局“中選會”將函請臺灣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提案人數夠即可展開第二階段聯署。若一切順利,“反美牛公投”案將於一年內舉辦全臺“公投”。
由於臺灣“公投”相關辦法規定,第二階段聯署有六個月的時間,之後“中選會”應于“公投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舉行“公投”。以此日期推算,“反美牛公投”案一旦成立,舉行“公投”的時間將逼近臺灣年底“五都”選舉。
“反美牛公投”是否與臺灣年底“五都”選舉並行?對此,“中選會秘書長”鄧天佑表示,“公投”日期由“中選會”的“選舉委員”開會決定,但與選舉日並行的確是考慮之一。 (陳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