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0日電 因應未來將開放大陸學生到臺就學,臺灣教育部門修改相關法規,增列大陸學生到臺就學的法源。臺當局“教育部次長”呂木琳今天表示,大陸學生未來到臺不會和臺灣學生一樣報考大學指考、學測等,因此到臺讀書身份將比照僑生、海外學生等特種生類認定,名額也會和臺灣學生做區隔。
據“中央社”報道,呂木琳説,這次修改“大學法”和“專科學校法”是開放大陸學生到臺就學準備工作的第一步,相關部門也正要修“兩岸關係條例”。
臺“教育部”已通過“大學法”修正條文第二十五條及“專科學校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中明列包括當局派赴境外工作人員子女、參加國際性學科或術科競賽成績優良學生、僑生、港澳學生、大陸學生及海外學生等進入大學修讀學位,不受前條公開名額、方式的限制。
至於“港澳及大陸學生”到臺就讀名額、方式、資格、辦理時程、招生委員會組成方式、錄取原則及其他有關考生權利義務事項由臺“教育部”訂定。
呂木琳表示,由於“大學法”、“專科學校法”修正需經“立法院”通過,因此這次先提出;至於未來將開放大陸學生的名額、辦理時程、招生方式等,仍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