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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射人體測彈道? 臺空軍士兵自戕案批文嚇死人

2013年12月12日 08:3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空軍士兵蔡學良自戕案,蔡母尤瑞敏(圖左)質疑死因不單純。(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12月12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空軍士兵蔡學良5年前中槍身亡,被定性為開槍自殺,蔡母向臺灣“高等法院”上訴,沒有下文。昨日,臺軍人員公佈案情調查情況,直指“高等法院”來函要求軍方以人體重新進行彈道測試。但“高等法院”強調文件內容是要求以死屍進行實彈射擊。對此,蔡母的律師蔡易余怒批臺軍方是在玩文字遊戲、推諉責任。

  根據臺軍方公佈的“高等法院”文件,本案要求鑒定事項是“請鑒定若人體口含T65式步槍射擊子彈或以槍口抵在牙齒外緣及嘴唇間,會造成人體嘴唇、牙齒、口腔及腦骨如何傷害?”

  “怎會有人體可進行彈道測試?”臺軍方人員表示不解。

  “高等發院”發言人洪光燦昨説明時大呼誤會,他説,就像請求鑒定水中浮屍是生前落水或死後落水,當然不可能叫人去跳水實驗,“本案文件附件中有蔡學良家屬上訴請求以‘動物頭顱死屍進行實彈射擊’的方式鑒定,並非要求直接做人體試驗。”

  案件的其他調查單位臺灣“刑事局”、“調查局”也強調,曾回函“高等法院”,表示並未誤認成人體測試,了解來函是詢問能否進行動物死屍槍擊試驗。

  究竟是應該解釋為開槍進行人體實彈測試,還是解釋成動物實驗,昨日一名資深法官表示這其實並不是問題所在,“官員看不懂文件可以問,憑什麼自己亂解讀,講得好像法院是集中營!”

  蔡易余也批評,法院依照死者家屬的聲請發函軍方協助鑒定,軍方不想找出真相就算了,還用這種文字遊戲推諉,“我們不能接受!”(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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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周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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