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臺灣當局審計部門報告指出,臺軍官兵違法(紀)案件,2012年共達2.3萬人次,其中軍官逾萬人次為最多。臺灣防務部門軍事發言人羅紹和回應表示,防務部門近年來嚴格整飭軍紀,對於肇案人員都依“陸海空軍懲罰法”檢討行政懲處並從嚴檢討汰除,同時追究相關督導管理幹部責任,以致受處分人數驟增。
羅紹和説,防務部門針對軍風紀案件秉持毋枉毋縱原則,嚴加查察,絕不寬貸,檢討如屬官兵個人行為者,一律速懲重罰並檢討汰除;若屬部隊管理問題,則強化幹部教育及加重責任全面檢討,以端正軍風。
審計部門29日公佈2012年臺當局總決算審核報告。在有關防務部分,審計部門指出,2012年違法(紀、規),包括受到行政處分如記過、申誡等,總共達2.3萬人次,依臺軍官兵當前的預算員額21萬餘人計算,比率高達11%,較往年增加許多。
其中士兵部分2010年僅944人次,但到了2012年增加到3253人次,增幅達244%;士官部分從6644人次,增加到8779人次;軍官部分從9267人次,增加到1.1萬人次;只有將官從86人次減為64人次。審計部門認為,相關問題亟待防務部門加強輔導與教育宣導。
審計部門指出,其中酒駕及毒品尿篩呈陽性反應人數,每年都有上百件,相關問題日益嚴重。
以酒駕為例,近3年來共有520件軍人酒駕違規,其中志願役佔399人次。若以軍種區分,陸軍有221人次、海軍有98人次、空軍也有87人次,“憲兵”、後勤酒駕違規件數略少。
毒品尿篩呈陽性反應部分,2011年有113件、2012年有119件,審計部門認為,相關數字也逐年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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