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有眼尖的臺灣軍事人員通過國際通訊社照片,發現賴比瑞亞小孩手持臺灣産的65K2步槍,隨即蒐集各國使用臺灣輕兵器的照片,在網路上流傳。這些照片經《全球防衛》雜誌主編鄭繼文及臺當局“國防部”軍備局官員證實,確為臺灣所産兵器。
對此,臺當局“外交部”官員表示,軍事交流並不屬於“外交部”業務,與“邦交國”軍事交流多由臺當局“國防部”派駐“外館”的武官負責;但“國防部”官員反駁説,每次軍火“外交”都由“外交部”提出,並經“國防部”情報次長室向“國防部長”報告後,再由“外交、國防”兩部向“總統”呈報,軍火“外交”最後核定權在“總統”,“國防部”只提供建議。
報道指出,其實臺灣早在20世紀70年代起,即秘密運用許多非正式的渠道向外輸出軍品與軍火。據臺灣軍方內部資料顯示,臺灣曾對多國輸出軍火及軍品,包括中東、大洋洲、亞洲、非洲、美洲、歐洲等地的國家與地區。輸出的裝備包括:鎮暴服、防毒面具、防護包、65K2步槍、T86步槍、T74排用機槍、手榴彈、各型彈藥及軍服等裝備。
臺灣軍方人士説,軍方曾對部分臺灣造輕兵器流入非洲、中南美洲及中東地區等國家,甚至成為該國內戰時的殺人工具,而在國際上招致不良名聲感到擔心;但為配合當局政治考量及軍事“外交”需要,軍方仍編列機密預算生産武器,以半買半送的價格,或以現成軍品直接“援助”第三世界國家,有些裝備則以零附件的方式,循裝備淘汰程式解繳至後備動員庫房,再秘密轉贈給其他國家。 (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