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大陸游客赴臺個人遊將再增加6個試點城市,臺當局“交通部觀光局”表示,若陸客赴臺個人遊人數穩定增加,達到一定規模後,將檢討取消赴臺陸客每天團費不得低於60美元規定。
據報道,兩岸自去年6月28日開放北京、上海及廈門為陸客赴臺個人遊試點城市,本月28日將再增加天津、南京、杭州、廣州、重慶及成都共6個試點城市,開放陸客個人遊上限人數也從每日500人次,提高為1000人次。
臺當局“交通部觀光局長”謝謂君表示,隨著陸客個人遊逐漸常態化,且每天人數達一定規模後,將檢討取消“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中有關陸客赴臺每天團費不得低於60美元規定,並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第22條“旅行業不得以購物佣金或促銷行程彌補團費”相關規定。
“觀光局業務組副組長”陳瓊華指出,有關“旅行業不得以佣金彌補團費”法令規定有其時空背景,法令制定之初,旅行業以承辦臺灣民眾出島旅遊為主要業務,為避免0元團、購物團出現以確保島內民眾海外旅遊品質,因此明令限制。不過,隨著兩岸及島外人士赴臺旅遊人數漸增,卻僅對赴臺陸客團明確規定每日團費下限,等於以價格管制扭曲市場競爭,且有違旅行業收取合理佣金常規,在旅行業爭取下及陸客赴臺個人遊人數可望穩定成長,“觀光局”因此考慮廢除下限規定。
陳瓊華稱,雖然考慮廢除陸客團每日團費下限規定是預定政策方向,但仍須要有相關配套措施,注重陸客團赴臺旅遊感受及旅遊品質貨價相當,不明文規定60美元團費下限,但旅行業仍要提供60美元的旅遊品質。
臺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秘書長許高慶則對“觀光局”擬廢除陸客團赴臺團費下限表示歡迎,希望越快宣佈越好。(台灣網 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