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5’是什麼日子?”聽到我們要去探訪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一位常年從事兩岸新聞工作的臺灣同行不解地問。
事實上,知道“3 15”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臺灣民眾並不多見。從記者下榻的賓館到“消基會”所在的復興南路,正好穿越臺北最繁華的商業地帶。一路上街頭並未懸挂任何有關宣傳“3 15”的標語,商場也沒有打出類似“3 15承諾”的廣告。
“消基會”是在臺灣頗具影響力的一家民間團體。它的辦公地點棲身於一間僅五六十平方米左右的開間。進門處,志工們正忙著接聽投訴電話,其餘的空間被井然有序地劃分成企劃部、申訴部和《消費者報導》雜誌的編輯部和發行部。最靠裏的位置則留給了一間貼有“義務律師諮詢”標識的辦公室,透過玻璃墻壁可以看到,幾名民眾正在諮詢相關事宜。
“消基會”副秘書長黃鈺生告訴記者,“消基會”的全部員工不過24人,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和他在內的其他人士,都是不領分文的義務工作人員,志願者人數則高達五六百人。
1979年,臺灣中部地區民眾因食用廠商製造販賣的米糠油而導致中毒,受害者多達兩千人,同年底又發生“假酒事件”。一些熱心公益的人士深感消費者的弱勢地位,發起了推展消費者保護的工作。
如今,“消基會”的服務內容已拓展到方方面面,記者在2009年的案例書中看到,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內容被分成了衣、食、住、行、育、樂、美容、保險金融、一般消費等九大方面。
因應國際消費者聯合會確定的2010年“3 15”“我們的金錢,我們的權利”的主題,“消基會”今天的關注點是“金融”,併發布了“全臺百家金融機構服務品質調查結果”。
這項調查是志願者走訪了全臺近百家銀行的見聞,內容不僅涉及等候叫號、辦理存款業務時間等服務方面,還包括是否提供“老花眼鏡、當日報紙、填表書寫座位”等。報告還對十幾家銀行分行給予了“點名批評”。
董事長謝天仁説,“消基會”常會根據接到的投訴進行調查,如果覺得情況普遍,就會召開記者會,通過輿論把壓力傳遞給相關部門。
比如針對臺灣高鐵存在的安全隱患,“消基會”就在高鐵正式通車的當天發起了“珍惜生命、拒搭危險高鐵”活動,敦促相關部門予以改進。
近一兩年來,針對兩岸人員往來的不斷增多,“消基會”也開始逐漸關注維護大陸游客權益等內容。
結束採訪走出“消基會”,招手打了一輛計程車返回,赫然可見車身上印著司機的電話號碼和姓名。“臺灣的計程車這樣做很多年了,可以更好保護你們的權益啊。”搭載我們的李姓司機説。
記者想起謝天仁的離別之語:“保護消費者權益是平常每一天。”或許這正是“3 15”在臺北看似“無聲無息”的原因。